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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版“找到你”,20多年后保姆良心发现交出小孩,保姆会被惩罚吗?
感谢邀请!必须支持该母亲的索赔请求。要知道***的DNA鉴定结论错误,导致该母亲领养了别人家的孩子,并付出了无数的心血。基于有过错则需赔偿的法律原则,责任方肯定要赔偿。
其实从结果上来看,***是承认当年的鉴定结果错误,只是说当年的技术水平不够。这其实已经很简单了,不管有没有原因,结果在就可以了。那么谁做错了,谁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而对该母亲而言,孩子走失已经够悲剧了,竟然最后发现又错养了别人家的孩子。付出的金钱尚且可以估计,付出的精力简直无法估算。那么她的索赔就具有了合法合理的基础。这事要是发生在国外,绝对是一个索赔上亿的大案子。
在这个***中其实是没有赢家的,各方均输。这个案子的意义就在于,需要有人为当年的失误买单。预计最后会判河南方面赔偿,但金额应该不会特别大。
“良心发现”并不能免除罪责!
全程看完了央视对朱晓娟的***访***,感慨万千。
首先要上法律,何小平这个无知、无德、***、无下限、只要满足她罪恶的私利,不管他人一辈子痛苦万状、洪水滔天的恶妇,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应当从严、从重、从快,决不宽恕!
不是说她拐走别人家的儿子没再去卖,没有赚钱就可以不受法律追究,法律早就有一条为她准备好的条款:
这个对朱晓娟一生产生毁灭性破坏力的恶妇,给她五年的牢狱让她受点教育,多吗?一点也不多!
二十多年后“良心发现”,就能逃脱罪责吗?朱晓娟答应,这个社会的良知不答应,法律不答应!
何小平,自以为八字大,命硬,先后生了俩儿子,都死了,她不检点是不是因为自己内心恶毒,没有善念才招致如此报应,却怪到老天头上,就精心策划,拿着一张***的身份证外出务工,目的就是想偷一个男孩回去“镇命”,当一个老实巴脚的农村妇女,站到你门前,说,只想做保姆,这是***,你如何能想到她内心有如此的恶念?正常人是想不到的,没法防!
也正因如此,这个何小平才顺利地拐走了雇主家的儿子,而且,能躲在老家,未受任何追究、查找、平安无事地度过二十七年!
而这头丢失儿子的朱晓娟一家人,为了寻找儿子,东奔西跑,心力交瘁,直到河南省的“有关部门”给他们弄个***儿子回来。
这个***儿子,因为朱晓娟的补偿心理,几乎占用了朱晓娟一家的全部***。精神与物质的,爱与金钱等等,她把小儿子扔给老人,自己全力抚养这个***儿子。
而她的亲生的大儿子,那人本应当在城市里接受好的教育,在父母亲人的爱与关切之下健康成长的孩子,在那个恶妇的农村家里,被她的丈夫非打即骂,15岁辍学外出在洗脚房打工,后又婚姻失败,其人生过得如何,不必言说。
最近寻子新闻看了三遍基本了解一些。谈谈自己看法。事情追述到:1992年6月3日下午,四川南充市李渡镇村妇何小平作为刚被聘请的保姆,走进朱晓娟位于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的家。七天后,她将朱晓娟1岁零3个月的儿子偷走。乘大巴车从重庆回到南充自己家养起。取名:刘金心。生母朱晓娟和丈夫报警自己寻遍全国20多个省份花了20多万元找孩子无果。三年后:1995年对朱晓娟来说是个失而复得的年份,根据线索,她和丈夫在河南找到了丢失三年的孩子,当时,孩子已被改名为“盼盼”。第二年年初,两人在拿到亲子鉴定的结果后,接“盼盼”回了家。他们是坐汽车回来的。朱晓娟还记得,父亲提前两个小时到车站等外孙,看到孩子后落了泪,“你终于回来了!”朱晓娟还让盼盼表演了新疆舞,答谢亲朋好友的迎接。
故事回到2018年年初,一天朱晓娟接到那个来自重庆当地媒体的电话时,朱晓娟有些懵。她刚跟小儿子遛弯回来。一年多前,盼盼和小儿子相继毕业,盼盼去了外地,小儿子则留在重庆工作。每天晚饭后,她和小儿子都会出去散散步,看着走在前面的小儿子,她觉得日子终于不催不赶,“巴适”(舒服)了不少。然而,这个莫名其妙的电话毫不留情地将她与平静的生活再次撕裂开来。电话那头,一个女生询问她20多年前是否丢了孩子。对方说最近跟了一个新闻,一个保姆二十几年前将主人家的孩子抱走,现在良心发现,想要还回来。2018年2月5日,在这次会面前一天,朱晓娟刚拿到重庆警方的两份“鉴定文书”,鉴定结果显示:刘金心与她“符合双亲遗传关系”;而这意味着,她与1995年失而复得的盼盼“亲权关系不成立。虽然保姆最后把孩子送回到亲生母亲身边,但是生母要***保姆。最后认亲那一天,刘金心,要求亲生母亲,写下免责书。才认亲,否则不予认亲生母亲,保姆也养了孩子20年。最后生母放弃***。
DNA鉴定以高度唯一性、准确性、权威性被法医界广泛认可和接受,也是司法机关裁判案件的依据。
如今这一错误案例出来后,DNA鉴定的脸被打的***响。
这一***不知道会否触发大量申请DNA重新鉴定的情况。要知道,全中国每年DNA亲子鉴定的数量不少,谁也不想自己在孩子成年后,收到当年DNA鉴定系错误的结论。
这次如果不找出问题出在哪个环节,间接影响DNA鉴定结论的权威性。
这么一个失败案例,对当事人的影响一定是非常大的。试想一下,错了的结果不仅仅是申请鉴定这一方,错上加错,基于错误肯定引发关联错误,肯定存在被鉴定错误的孩子的真正的父母是谁的问题。
不敢去想,26年了,鉴定错误的这个孩子的亲生父母是否还在人间。这种伤害真的不是金钱能衡量的。
这样的案件对当事人最大的伤害是精神上的,而非物质上的,近300万的损失,弥补不了受到的精神伤害。人生不能重来,但命运却被***地捉弄了一番。
换而言之,人生又充满了意外和变数。本案中的主人公,不幸中却又是万幸的,自己真正的血肉还是回来了。
保姆的良心发现也是对自己的一次自我救赎。
静待***判决。
家里亲人去世后,他的房间还可以继续住人吗?
家里亲人过世,我们除了悲伤以外,其他什么都不会受到影响。该吃得吃,该喝得喝。他住过的房子,用过的物品都可以继续使用。一般除了他咽气时穿的内衣外,其他衣服也可以穿。
自己家的亲人去世了,没有那么多忌讳,如果房间不能住,那这个家也不用待了。
我妈妈去世的时候,是从重症监护室拉回家的。我们回到家时,家里的亲戚已经把客厅里花花绿绿的东西,用深颜色的布给遮住了,我们家的全家福也摘下来了,而且还在堂屋门口专门放了一张小床。
我妈妈被抬下来的时候,就放在了那张小床上,那天深夜也是在那张小床上离世的,穿的寿衣,进的棺材。
妈妈被埋了以后,她的衣服都被找了出来,能穿的都被姑姑和大娘挑出来拿走了,不能穿的就扔了。之前和爸爸睡得那张床,爸爸前期也一直在用着。后来爸爸又娶了一个,也睡过一段时间。再到后来盖的新房子,他们装修房子,又买的新家具,把之前的床给了姑姑。
所以,自己的亲人去世,她的房间,床,以及用的东西,能用的话,还能继续用的,没有那么多忌讳。
生老病死是大自然规律,谁也无法阻止。当家里亲人去世后,他的房间怎么办,还可以继续住人吗?
首先来说作为家里的房子都是一个整体,房子里面才分房间。有亲人去世了,他的房间是可以继续住人的,不必有任何顾虑。大可重新整理一下,家具同样可以继续使用。逝去的是亲人,不管他是怎么去世的,不存在什么阴影,有用则用无用则除。
如果不能继续住人的话那怎么办,难不成是拆是封还是闲着。家里的房子本来就是住人的,房间多的话可以留着做来人来客的备用。谁家没有老人去世,又有哪个老人走后房间空着,不都是继续住人吗。就算是单门独户的家里亲人去世了,房子照样可以继续住人。
有些人认为去世人的房间有晦气,觉得阴森森的,这是认知作怪。自己家的房子信不过,连逝去的亲人都怕,那就别谈其它胆量了。
我妹夫去年12月6日因突发心梗猝死在安徽芜湖去世,终年40岁。
妹夫去世后,八岁的外甥住在他的房间,晚上经常做噩梦,说梦见爸爸这个那个的,精神状态特别差。我告诉外甥,那是你爸爸想你了,舍不得你,所以来看看你,你不需要害怕,你爸爸是爱你的,不会害你的。
可是外甥死活不在他房间睡,理由是妹夫曾经和他在一个床上睡过,他躺在床上睡觉就能看见爸爸…说的怪吓人的!
我仔细打量着外甥的房间,房间在阴面,窗户关的死死地,窗帘把窗户遮挡的严严实实,大冬天的进入房间,确实有点阴森。
我拉开窗帘,打开窗户,让房间内空气充分流通起来,趁着天气好,把屋里的被褥全部拿到外面进行晾晒杀杀菌。
晚上重新把床铺好,打开空调,一会功夫屋里就暖洋洋的,那一晚我陪着外甥睡,外甥再也没有做噩梦,一觉睡到自然醒!
亲人去世,生前住过的房间肯定能住人,作为亲人,心里不要存在什么阴影。
大家想一下,如果一个人长期居住的房间不见阳光,是不是就会没有精神,这并不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在作怪,而是房间内空气不流通或者流通的慢,压抑造成的感觉,人一旦过于压抑,就会胡思乱想!
当然了,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逝去的亲人都会觉得害怕,那么可以肯定这个人亏心事做多了,要不就是这个人胆小如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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