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姆纵火家政的问题,于是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保姆纵火家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保姆操作不当引起火灾谁来赔?
- 杀妻碎尸案,保姆纵火案,吓得女人们整天提心吊胆,怎么办?
- 杭州保姆纵火案为什么突然又引起社会关注?
- 杭州保姆纵火案中,保姆罪大恶极为什么还有律师替她辩护,这样的律师我们应该怎么看待?
保姆操作不当引起火灾谁来赔?
操作不当的话,应该保姆赔,但也要酌情处理,因为做保姆的,都可能是家里条件不好,经济困难,希望雇主,宽宏大量,尤其是一些农村刚进城当保姆的,好多电器她们可能用不熟练,保姆刚进你家时,雇主最好教她操练一下,让她先熟悉一下,各家的电器设备都不同,烤箱,微波炉农村妇女家里都没有的。
杀妻碎尸案,保姆纵火案,吓得女人们整天提心吊胆,怎么办?
我除了偶尔吐槽几句,个人认为对我的生活影响并不大。这个世界有很多男人,大多数男人还是热衷过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生活。回到家有香气四溢的饭菜,有老婆忙碌的身影,有孩子飞奔而来的拥抱。一派和谐温馨,如此,甚好!不能因噎废食,杞人忧天!生活总要继续!
能怎么办,去建个女儿国吗?
这种事是极端个例,不用放在心上,活得像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
不过,人心和太阳,不能直视,还得有清醒的考量。
特别是孩子罹患心理疾病的家长。
千万不要抱着有钱好办事,家有一套房,找个买不起房的穷小子当上门女婿,好好照顾自己女儿。
婚姻家庭,还得有真正的爱才能走得长久。功利心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只会制造新问题。
所以,踏踏实实尽力带孩子正规治疗,好好疗愈吧。身心健康的孩子,活出美好样子的孩子,才能找到真心相爱的人,平安喜乐过一生。
杭州保姆纵火案为什么突然又引起社会关注?
只要是人、都会有犯错的时候、这得看你犯的是什么错误?如果犯了众怒?肯定不是一般的错误!如果违反了法律?不论你是谁、法律面前***平等!一切皆是因果、只看老天怎么安排吧!造化弄人、鬼情未了!谢谢邀请!
杭州保姆纵火案中,保姆罪大恶极为什么还有律师替她辩护,这样的律师我们应该怎么看待?
只能说是垂死挣扎,尽管你可以请律师为你辩护,但是对保姆纵火使其几条生命都在瞬间葬送在火海之中,这罪大恶极的***,律师还能够主宰案件的进展,中途还能够退庭,这真的是另人不可思议。
但在我看来,无论你怎么说,无论你如何辩解,对肇事者都难逃法律的制裁,都难逃一死的命运。
就算你找出种种理由,就算你把责任统统都推到消防救护等方面,但也是难逃你纵火一案的事实,难逃你身上背负着几条人命的事实。
律师的职责为其辩护是应该的,是可以的,但是作为律师也不能昧着良心去辩护,任何事情都应该换位思考,***设事情是出自于你身上,你还会如此不顾道德良心的去为其辩护吗?
所以在事实面前,还是不要再强词夺理了,不要再歪曲事实了,不要再为其狡辩了,还是多为受害者的家庭考虑一下吧!即便她的死都是难以平民愤的,毕竟是好几条人命啊!
首先,律师只是一种职业。作为律师这个职业,是不存在偏向性的。在***定罪之前,每个人都有要求律师辩护的权利,即时你自己不找律师,***也会为你指定律师来进行辩护。辩护权是获得公正司法审判权的一项子权,而获得公正的司法审判的权利是基本的***。
其次,律师的职责是保证自己委托人的利益可以得到保证。律师并不是支持犯罪,只是保证自己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来找到合适的法律法规。这是一种合同委托关系。律师保证的是委托人的正当权利。比如这个案件,律师肯定不会做无罪辩护,但是在做有罪定论的时候,到底以哪种罪名定论,量刑是否合适才是律师应该做的工作。不能单凭自己的好恶来接案件,那样的律师就不是一个好律师。
最后再次说明,律师只是一种职业,职业的特性要求其要为每一个委托人负责。律师只是在事实的基础上,保证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而已。
在这一起纵火案中,这位保姆的确是罪大恶极。但按照法律规定来说,她也拥有她自己辩护的权利。作为犯罪嫌疑人,许多都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没有能力为自己辩护,于是便请律师为自己辩护。这次纵火案中的这位保姆也应该属于这种情况。
作为律师,为了使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使***的判决更公正,他在接受犯罪嫌疑人请托时一般都会接案,无论***最后如何判决,他都会依照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和自己掌握的证据为犯罪嫌疑人尽力辩护,用自己的专业去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律的公正和尊严。
本案中的律师在庭审中退庭似有不妥,可能会受到相应惩处。这些,只能说明这位律师的个人素养有问题,应该是一个不合格的律师。
作为律师同行,本人谈几点个人的看法。浅显之处,欢迎指正。
一、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律师为其提供刑事辩护,这是法律赋予其的权利与自由。在未经审判之前,嫌疑人均是无罪的。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无论是通过委托的方式还是通过***指定的方式,一旦担任其辩护人,便需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不得侵害其利益,这是《律师法》及律师的职业操守所要求的。根据有关规定,辩护律师需要结合案件事实与有关证据为当事人提供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意见,而且司法实践中允许辩护律师遵循“独立辩护原则”,即律师提供刑事法律服务,依法独立行使,不受委托意志的限制。具体体现在:一律师认为当事人有罪,当事人认为自己无罪;二律师认为当事人无罪,当事人认为自己有罪。在这种情况下,律师需要根据法律、事实与证据情况作出独立判断。辩护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一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权利,二委托人解除委托或者辩护律师拒绝辩护是法定的解除委托合同的两种情形。
二、律师的职业特性会让很多人对这一行业产生误解,当然实务中也确实会有一些律师的做法欠妥,这是切实存在的。但律师本身处于规则之中,更应当严格遵守规则,不可越俎代庖、越位擅权。杭州保姆纵火案,社会影响极大,逝者需要一个交代。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充分考虑到该案件的有关事实与证据,***取退庭的做法虽然欠妥,但当辩护律师多方面求证无果,退庭是无奈之举。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刘红老师的文章称,在开庭之前被告人党律师已通过庭前会议方式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提出本案管辖权异议,并就此问题向最高院提出提出申请。退庭风波的产生,系党律师认为杭州中院在最高院未给予回复之前便安排开庭存在违法。
三、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并非旨在为其开脱罪责,而是更加恰当的对其行为给予法律评价,有罪担罪、罪当其罚、罪当其刑。这是罪刑法定的最基本要求。正如经典港台影片中所言“你有权沉默,但你所说的话将成为呈堂证供。”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也许只能确定一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但案件事实背后的真相却可能影响着一群人的民事责任甚至是普通大众的社会责任。
个人陋见
到此,以上就是对于保姆纵火家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姆纵火家政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