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家政保姆偷钱的问题,于是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家政保姆偷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杭州保姆纵火案,有没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以检方指控的证据和适用法律,此案被告人被判***可能性最大,但不排除出现意外情况,***依法未判被告人***。法律规定,即使所犯罪行达到***程度,但是具有法定情形,***不得判处***。
杭州纵火***保姆莫焕晶,如果在过去就是凌迟处死的罪过。即使今天故意害死雇主一家四条人命,不论她犯罪情节理由如何,都难逃法律对她判处***的严惩!
纵火犯罪嫌疑人莫焕晶
如此恶毒的***魔鬼如果不枪毙,天理难容,民愤难平!
6月22号早上五点,在杭州上城区的一栋豪宅内,莫焕晶一双罪恶的双手,点燃了大火。
把女主人朱小贞和三个孩子(11岁的哥哥,9岁的妹妹和6岁的弟弟)活活烧死。一个幸福之家被这个丧心病狂的***凶手葬入火海。
这是被害的朱小贞
被害的三个孩子
莫焕晶是广东东莞长安镇人,她结婚后,在孩子一个月的时侯就开始***,经常偷婆家的钱赌,***,***,***,还有网上,什么都赌。她不仅自己赌,还要带着自己同父异母的姐妹一起赌。***成瘾,常年出入境澳门***,挥金如土。她每次去澳门,不但输得精光,还到处偷钱借钱,两年多时间里,她就欠了两三百万。她曾在其姨妈开的厂里担任会计,任职期间,她挪用了上百万公款去***。她还借了***,社会上的人到处向她追债,为了躲避债主,莫焕晶逃到了上海,被一家家政公司分派到杭州给林生斌夫人朱小贞和三个孩子做保姆。
朱小贞至死都没想到,平时对莫焕晶不薄,又是给她送童装,又借十万元钱给她(她说家里买房),还经常给她放个***,工资一分也不少,接孩子或上街买东西,80多万的豪东让她开,完全把她当自家人看待。可狼心犬肺的某焕晶,贼性不改,以前二三次因偷雇主家钱的被开除的老毛病又犯,据警察审讯得知,就在纵火前几天,还偷了朱小贞一个20多万元的镯子……。
象这般没有人性,吃喝偷赌,坑蒙拐骗,五毒俱全的恶毒女人,不仅把自已的家庭搅乱,还对她不薄的主人家,连偷带摸,最后***放火,让人家破人亡。这种祸害还不判她***,难道还留着她继续为非作歹?
现在莫焕晶纵火案已进入审判阶段,据说莫焕晶请求***,但要求必须对她公开审判,不知她又搞出什么幺蛾子,但我们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她的必将是以命偿命的法律严惩!
枪毙莫焕晶以告慰在天的四个冤魂,也对被害家属一个交待!
当然有可能判***!因为在她所犯的罪的类型上,是重叠罪。既犯有***罪,有犯有纵火罪。***罪不会涉及***,但是纵火罪视情节及后果的严重程度会有不同判刑结果。本案中,如果故意纵火罪名成立又造成了四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我个人觉得,不判***是不可能的。
关于这个问题,大观君认为需要分两个层面来讨论:
一、莫焕晶会不会被判***?
应该说,判***的可能性很大。
首先,这从审级可以看出,该案的受理***是杭州市中级人民***,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如果可能处以***或***的案件,由中院审理。从前期公安和检察院侦查的证据看,莫焕晶的罪行应该是明确的。
其次,***的影响、所造成的后果、受害人家属的态度、民意的诉求(民愤极大),也显示莫焕晶犯罪行为的严重性。
从具体的罪名看,莫焕晶所犯的***罪,固然不足以判***,但放火罪的最高刑罚,是可以处以***的,且莫焕晶在案发后,并未听说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放而在火势增大时,没有进行积极救助,是一个从重情节。
当然,本案中,物业、消防等是否有过错,有可能会对最后的量刑有一定的影响,但鉴于后果极其严重,即使查明有过错,恐怕对莫焕晶最后的量刑影响有限。
所以,综上判断,莫焕晶一审被判***的可能性较大。
二、莫焕晶是否非杀不可?
保姆杭州纵火案原因?
莫某晶是通过上海一家中介公司找到的,工资为7500元一月,此前已经在林家工作近一年,相处状况良好。上个月,莫某晶还以买房子的名义向林先生一家借款10万元。
事情的起因是女主发现莫某偷表偷钱,想要解雇她。莫某怀恨在心,离开前还把宝宝们的金手镯等值钱物品带走。遂又想一个妙计,用“放火”的方式,掩盖偷盗的行为,但是没想到火情太大控制不住,保姆坐电梯逃跑了,但是林家女主和三个孩子却因此离开了这个世界。
到此,以上就是对于家政保姆偷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家政保姆偷钱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